认房不认贷政策全面实施,未来二套房,也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吗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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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国家住建部、央行以及金管局联合发文,《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》,确认了购买首套房贷款“认房不用认贷”政策措施。虽然之前已经有个别城市发布了自己城市的扶持政策,但是这将是官方第1次以正式文件来确认的。

文件中明确说明,居民家庭申请房屋按揭贷款时,如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,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,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。

在文件出台之后。意味着过去各种地方性针对认房认贷的规定全部失效,只要在买房时名下没有房产,那么就算首套房。原来很多城市实施的卖房后两年内买房,认为仍然视为二套房的规定也就没有了。但是在一线城市以及严格限购限贷的城市,其实还是没有正式推行,有记者去询问北京等城市时,回复还在等待。但是如果按照住建部的“全面落实”要求,那么最终还是会落实的。当然受惠最大的地区,还是这些区域的潜在购房者,这将是一次重大的利好,购房成本和月供成本下降很多,预计房地产交易将又一次会活跃起来!

不过德先生还做了大胆预测,认房不认贷的放松政策仅仅是开始,未来很有可能连二套房也可以享受到首套房的房贷利率,也一样能够享受到首套房的低首付。为什么如此预测?

因为官媒之前已经定调了,房地产形势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,除了在北上广深等个别城市之外,其实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经变成了买方市场。楼市的相对供应量是大于需求量的,买房要求自然也会越来越放松,不论是首套房二套房,未来可能执行的买房政策都是一致的,自然也是按照最优惠的来执行。

那么现在的认房不认贷是如何解读呢?其实就是一个最简单的要求,“只要名下无房,那就可以按首套房进行认定。这就使得一些有过贷款记录的购房者,也可以享受到首套房的标准,也就是说可以享受到低的首付以及低的房贷利率,以及公积金贷款资格”。

受益的人群来说,自然是那些现在手中没房的刚需购房家庭。但是仅仅这批人群能解决我们现在楼市的供需矛盾吗?可能还是不行,未来我们需要引进那些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家庭,也就是说以小房换大房,或者购置第2套住房的需求。

在之后我们可能需要引进那些投资性购房需求的家庭。如果各种需求都能在楼市中得到满足,而楼市又保持稳定,这可能是我们未来房地产市场达到供需均衡的理想局面。未来更有可能出现的政策方向是,随着前期这批购房者需求得到满足,但是楼市供需平衡还是没有达到目标,那么政策还会持续放松。

也就意味着,可能未来第2套住房也可以享受首套住房的待遇,甚至未来在一些地方,第3套,第4套住房也一样享受同等待遇,将改善性需求和投资性需求都吸引过来。其实仔细想想,如果按照市场经济原则,买房碰到所谓的首付比例差别对待,房贷利率差别对待,其实都是不对的,只有彻底管制放开,自由定价,楼市才能保证长治久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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